教育部启动提名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
2022-4-24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次得了白癜风要怎么治 https://m-mip.39.net/czk/mipso_4293352.html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教科技厅函〔〕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3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学校直接提名;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名。提名数量不限。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单位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由所在学校发放。各学校可通过管理员账号和密码(沿用年度发放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